(一)摘自: DL408;409-1991《電業 工作規程》(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)DL/T 596—1996
電力設備 性試驗規程制定的“變電站運行管理標準”及“繼電保護及二次回路的運行條件、維護規程” 對于設備維護的除塵都作出了明確規定,相應條款如下:
2.1 二次回路綜合檢查
2.1.1 檢查二次設備應無灰塵,保證絕緣良好。值班員應定期對二次線、端子排、控制儀表盤和繼電器等進行清掃。
3.3.4 每月至少作一次控制屏、繼電保護屏、開關柜、端子箱、操作箱的端子排等二次元件的清潔工作。
3.4 帶電清掃二次線時的注意事項
3.4.1 禁止用水和濕布擦洗二次線,清掃工具應干燥,金屬部分應包好絕緣,防止觸電或短路。
3.4.2 清掃標有明顯標志的出口繼電器時,應小心謹慎,不許振動或誤碰繼電器外殼,不許打開保護裝置外罩。
3.4.4 不許用壓縮空氣吹塵的方法,以免灰塵吹進儀器儀表或其他沒備內部。
(二)摘自:變電站運行管理標準
6、設備維護
是指為維持設備正常運行工況,對運行設備所采取的除檢修、技術改造外的檢查、維修、維護、試驗、保養等工作。
6.2 設備維護管理
6.2.1 變電站設備除按有關專業規程的規定進行試驗和檢修外,還應進行 的維護工作。
6.2.3 變電站的二次線及端子箱應定期進行檢查、清掃。
(三)摘自:電力系統電瓷外絕緣防污閃技術管理規定
7 清掃工作
7.1 加強電瓷設備清掃是挖掘設備絕緣裕度,防止電瓷外絕緣污閃的一個重要手段。電瓷設備清掃要逐步做到由以鹽密檢測作指導,并結合運行經驗,安排清掃周期,提高 性。
7.2 清掃原則
7.2.1 110~500KV輸、變電設備原則上需每年清掃一鎰,各網、省局可視具體情況確定。為取得清掃效果,對重點線路清掃時間應安排在污閃頻發季節前1~2個月內進行。
7.2.2 對運行多年或重污穢地段內的線路絕緣子,桿上清掃不凈時,應采用落地清掃或更換絕緣子的方法。
7.2.3 采用防污型絕緣子的輸電線路,可按線路實際積污量(鹽密值)與其絕緣爬距允許的鹽密控制指標相比較,參照運行經驗決定清掃周期。
7.2.4 采用普通型絕緣子的110KV及以上線路在每次清掃后,應選點監測鹽密,如鹽密值超過絕緣爬距所控制的鹽密指標時,應增加清掃次數。
7.2.5 輸、變電設備在條件允許時,應盡可能采用帶電清掃。